让我举几个例子,那就从康德头脑中那种类型的例子开始吧。在我们试图所做的事上,我们成功或失败与否,几乎总是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超出我们控制的因素。这一点用在诸如谋杀、利他主义、革命、为他人而做出某种利益的牺牲——几乎任何一个重要的道德行为上都是正确的。已做的事和在道德上被判断的事,部分地由外在因素所决定。然而像珍宝一样的善良意志,自身就具有价值,从燃烧的楼房里救人和在试图救人时将其从十二层高的窗户抛下,两者在道德上存在着重大差别。与此相似,鲁莽驾驶和杀人在道德上是极其不同的。但是,是否是鲁莽的司机撞倒了行人,这取决于司机是否在行人刚好出现时鲁莽地闯了红灯。我们所做的事情也会受到我们所面临的机遇和选择的限制,而且这些大部分由超出我们控制的因素决定。如果纳粹在德国从来没有掌权,那么在集中营的军官可能就会过一种平静的和对人无伤害的生活。而在阿根廷过着平静的和没有伤害的生活的人,如果因为商业原因没能在1930年离开德国的话,他可能成为一名集中营的军官。
随后,我将会更多地提到一些其他例子。我在这里介绍它们以期阐明一个一般观点,即某人行事的一个重要方面依赖于超出他控制的因素,然而,我们仍然把他当做一个道德判断的对象来对待,这可以被称做道德运气。这种运气能好能坏。由这种现象所提出的问题,导致康德否定它的可能性,它意味着经过仔细审视之后,广义的外在影响对道德评价的削弱似乎确实不亚于人们熟知的狭义的借口条件。如果控制条件始终被应用,它就会有侵蚀大多数我们认为合情合理的道德评价的危险。人们因之而在道德上受到判断的事情,远远不只是由我们起先所意识到的那些超出他们控制的因素所决定。当那种有关错误或责任的自然需求被应用到这些事实上的时候,它使一些前反思道德判断完好无损。到头来,几乎一个人所做的一切都不在其控制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