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李扬在纽约搭计程车,车子前面站着一个年轻人等着过马路。计程车司机急着要开走,按喇叭示意年轻人走开,得到的回答是一脸怒容与不友好的手势。
“狗娘养的!”司机骂了一声,刹车油门一起踩,仿佛要直撞过去。年轻人沉着脸移开脚,但用拳头打了车一下。当然,这又引发了司机一连串污言秽语。
一路上司机仍余怒未消地对李扬说:“这年头谁的气也不必受,都得吼回去,至少心里会爽快一点。”
有些人认为发泄怒气是处理愤怒心情的一个好办法,也可以说是“心里会爽快一点”。但齐尔曼对此却有不同的意见。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就有心理学家做过发泄怒气的实验,也一再发现这对平息怒火几乎没有作用(虽则因为愤怒本身的特殊激昂感,发泄者可能会一时觉得爽快)。在特殊情况下发泄或可达到出气的效果,将气直接撒在愤怒的对象身上,让你重新取回掌控权或觉得正义得以伸张,或是给予对方“适度的惩戒”,使其幡然悔悟而又不会对你施以报复。然而,怒火一发足以燎原,这些条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上加难。
的确,发泄怒气是冷却怒火最糟糕的方式,发作时常会使情绪中枢火上添油,结果只是更加愤怒,或使愤怒的情绪更加延长。比较有效的方式是先冷却一段时间,然后以建设性的态度与对方面对面找出解决方案。有人问西藏高僧应如何处理愤怒,他的回答是:“不要压抑,但也不要冲动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