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安楠走回黑板,他并没有有意去反驳学生的观点,只是正常的讲课而已,普通人可以这么认为,犯罪学学生可不行。
“人犯罪的原因是由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两个原因构成的。我简单解释一下这两个名词,犯罪心理结构就像是在犯罪行为实施前,行为人在内心就已经形成的想法,或者是幻想。这多用于解释连环杀手的杀人原因,因为具有犯罪心理结构的行为人,将犯罪行为输出几乎可以被认知为必然。而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就包括环境因素,和行为人因素。”
“环境因素可以这么去理解,一个人深夜走在路上,最近因为欠债急需一笔钱,他现在走的小巷没有灯,没有监控,此时他看见对面迎面走来一个弱小的女生,他一时冲动就抢劫了这个女生。也许不是在这个环境下,不是他最近缺钱,这个犯罪行为都不会发生,这就是环境因素导致的犯罪行为。我们国家大部分的民警工作,和安全防治工作很大程度上就是在改善环境因素造成的冲动犯罪。”
“行为人因素,指的是一个有犯罪想法的行为人,要想成功的实施犯罪,还需要几个条件,例如能够犯罪的体格,一个小女孩很难抢劫一个成年男人。还有作案的智力水平,一个人拿着锤子想要砸开银行的防弹玻璃也是不可能的,对吧?”凌安楠举起手模仿了一下他在网络上看到的视频,一个男人拿着家里的锤子去一点一点的砸银行的防弹玻璃,把锤子砸坏了,玻璃都没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