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两项汉语研究给出了很好的例证,其结果可能部分源于统计分析中没有排除其他影响因素变量的情况下得出的(McBride-Chang et al.,2005;McBride-Chang & Kail,2002)。比如,语音意识在高效单词识别发展方面可能是一个必要条件,但不一定是充分条件(例如,Scarborough,1998;Share & Stanovich,1995)。尤其是在拼音文字语言中,研究更多地关注了正字法加工,即在加工书面或口头语时使用正字法信息的过程(Wagner & Barker,1994),并将其作为早期跨语言阅读发展的另一个潜在差异来源。
因此,人们自然会问,那么我们离阅读的普遍理论还有多远?本文清晰地展示出,目前存在的分歧比共识还要多。不同的语言、不同的被试年龄、不同的测量手段、不同的统计分析、考虑的加工技能的不同,都会得出各不相同的研究结果。比如,在没有控制RAN和字母知识作用的前提下,在一致性正字法中证明语音意识对学习阅读的重要性(例如,Caravolas et al.,2005;Rothou,Padeliadou,& Sideridis,2013),或是在没有控制语素意识作用的前提下,证明语音意识对汉语阅读的重要性(例如,McBride-Chang & Ho,2000;Tan,Spinks,Eden,Perfetti,& Siok,2005),这些做法并不能提高我们对特定语言的理解,以及对阅读的普遍影响因素的理解。本文还强调,在我们对不同语音加工技能(相似的讨论见Perfetti,Cao,& Booth,2013)的重要性做出任何结论之前,还要考虑非拼音正字法语言(如中文、日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