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封建主阶级(集体或个人)占有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农民没有或只有少量土地,被束缚在土地上。这里讲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即土地主要归封建主阶级所有,然后分成小块,由农民耕种和向地主缴纳地租。封建主阶级占有土地的形式也有不同。西欧盛行领主制,国王和大封建主层层分封土地,彼此结成以土地为纽带的阶梯式的封主、封臣关系,而且土地所有权和统治权(行政司法)结合,封建主往往领有对农民的统治权。城市和商品经济发展以后,庄园解体,领主制被地主制取代。东方有无领主制说法不一,但主要盛行土地国有制,国王和天子代表封建主阶级集体掌握着灌溉系统以及占有和分封土地的权力,别人无权分封。在土地国有制下,往往同时存在贵族和寺院的土地私有制。农民没有或只有少量土地,被束缚在土地上,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另一方面。农民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或租来的土地上,用自己的工具进行个体性的小生产,无论西欧或者东方都是如此。在西欧庄园经济解体后有一段时期自耕农的数量还显著增多。农民的个体性生产要求生产资料和产品归农民个人所有,因而同占有主要生产资料和产品的封建主之间形成尖锐的矛盾。这种矛盾表现在阶级关系上就是封建主和农民阶级之间的阶级矛盾,即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封建主阶级占有农民劳动或劳动产品的形式有地租、国税和什一税等。在西欧,封建地租大致有劳役、实物和货币三种形式。在东方,有劳役(修筑水利工程和堡垒),但一般无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大致是占支配地位的地租形式。在多数情况下,地租和国税合二为一。东方农民相对地说比西欧农奴制下的农民有较多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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