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农公司和徐州农科所共同致函天津市种子管理站,称其自主选育的中粳不育系徐9201A 于1996 年通过,在审定之前命名为“9201A”,简称“9A”,审定时命名为“徐9201A”。以徐9201A 为母本先后选配出9 优138、9 优418、9 优24 等三系杂交粳稻组合。在2000 年填报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时关于亲本的内容仍沿用1995 年配组时的品种来源9201A×C418。徐9201A 于2003 年7 月申请农业部新品种权保护,在品种权申请请求书的品种说明中已注明徐9201A 配组育成了9 优138、9优418、9 优24、9 优686、9 优88 等杂交组合。徐9201A 与9201A 是同一个中粳稻不育系。天隆公司侵权使用9201A 就是侵权使用徐9201A。
3. 裁判结果
就天隆公司诉徐农公司一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 年8 月31日作出(2009)宁民三初字第63 号民事判决:一、徐农公司立即停止销售9 优418 杂交粳稻种子,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将植物新品种C418 种子重复使用于生产9 优418 杂交粳稻种子;二、徐农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天隆公司经济损失50 万元;三、驳回天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5294 元,由徐农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