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中国古书里讲到的“文化”“文明”这两项字眼的原义。此刻用来翻译近代西方人所讲的“文化”“文明”,也一样可以看出中国人所讲偏重其内在,而西方人则偏重于外在,双方显然有不同。
人与人间的花样,本极复杂,有种种不同。如大舜,他父母都这样地坏,他一弟又是这样坏,可说是一个最不理想的家庭。然在这最不理想的环境与条件之下,却化出舜的一番大孝之道来。夫妇也一样,中国古诗有“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一首,那故夫自是不够理想,但那位上山采蘼芜的女子,却化成为永远值得人同情欣赏与怀念的人。可见社会尽复杂,人与人配合的花样尽多,尽无准,但由此化合而成的“人文”,在理想中,却可永远有一“道”。因此中国传统文化理想,必以每一个人之内心“情感”作核心。有此核心,始有“人文化成”与“情深文明”之可能。然而这亦并非如西方人所谓的个人主义。在个人与个人间相平等,各有各的自由与权利,此乃西方人想法。中国社会里的个人,乃与其家庭、社会、国家、天下重重结合相配而始成为此一人。人必在群中始有“道”,必与人相配成伦始见“理”。离开对方与大群,亦就不见有此人。因此“个人”必配合进“对方”与“大群”,而一切道与理,则表显在个人各自的身分上。因此中国传统文化理想中之每一人,可不问其外在环境,与其一切所遭遇之社会条件,而可以无往而不自得。换言之,只要他跑进人群,则必有一个道,而这道则就在他自身。己立而后立人,己达而后达人,尽己之性而后可以尽人之性,尽物之性。自己先求“合道”,始可望人人各合于道。这一理想,照理应该是人人都能达,但实际则能达此境界理想者终不多,此即中国所谓之“圣人”。但照理论,又还是人皆可以为尧舜,人人皆可为圣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