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一天只忙这么两阵,其余的时间都是闲的。
闲下来他就修理着自己的袜子、鞋或是西服。袜底穿硬了,他就用指甲 刮着,用手揉着,一直揉到发软的程度为止。西服裤子沾上了饭粒时,他也是 用指甲去刮。只有鞋子不用指甲,而是用木片刮,其余多半都是用指甲的。吃 饭的时候,牙缝里边塞了点什么,他也非用指甲刮出来不可。眼睛迷了眼毛 进去,他也非用指甲刮出来不可,鼻子不通气,伸指甲去刮了一阵就通气了。头皮发痒时,马伯乐就用十个指甲,伸到发根里抱着乱搔刮一阵。若是耳朵 发痒了,大概可没办法了,指甲伸又伸不进去,在外边刮又没有用处,他一着 急,也到底在耳朵外边刮了一阵。
马伯乐很久没有洗澡了,到洗澡堂子去洗澡不十分卫生。在家里洗,这 房子又没有这设备。反正省钱第一,用毛巾擦一擦也就算了。何况马伯乐又最容易出汗,一天烧饭两次,出大汗两次。汗不就是水吗?用毛巾把汗一擦不就等于洗了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