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么?”
斗笠之下,许龙的眼皮微微跳了跳,但说话的时候仍是带着几分笑意:“我是个江湖草莽,擅长的本来就是兵器之道,若要我精通养马和训马,那得有个前提。”
“什么前提?”
“我用的最熟练的兵刃已不是三尺青锋,而是一条马鞭。”
“……”
王徽之瞬间被许龙的话给呛到了,踌躇片刻,仍是无言以对。
因为在他的认知之中,鞭子虽然真的可以作为武器来使用,可挥舞起来确实看不见半分风雅之感。
专为战斗而生的钢鞭尚且如此,马鞭那就更不用说了,抽打在人身上固然很疼,足以将血肉之躯打的皮开肉绽,但若论观赏感,则是远远不能跟刀剑这一类兵刃相提并论的。
偏偏他最喜欢计较的就是观赏感。
有道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自己都不会将马鞭当作武器来使用,当然也无法用同样的要求来限制许龙。
而一旦他这么想了,许龙的诡辩自然就会取得很大的成功。
好在关键时刻,秦行云再度开口:“我雇这辆马车的时候,老板故意跟我提过一句,这匹红鬃马之前已被驯服过很多次,生性早已没有那么顽劣,并且还很能忍受疼痛。可我们在城南穿梭的这段时间,一路上它发出哀鸣的次数没有十次也有八次,足见你控制缰绳时对力量的运用不够好,同样的道理,用在剑术上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