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蹙眉稍加思索,一个人名霎时浮现在脑海——沈欢。
沈欢此人,从前和原主玩的很好。
虽然她一直没有把原主当朋友,但长期的相处之下,对原主的性格,自是十分了解。
原主虽然长得很胖,对待陆纵的方面也很是苛刻,可她同样也有善良的一面。
如果是原主,在刚刚那样的情况下,也一定会找陆纵去追的。
在心里确定了怀疑的人选,沈秋秋的脸上,就带出了些许冷冰的神情,“你们要杀我,我自然是没有办法反抗。但行事之前,你们不为自己的雇主考虑一下吗?”
“什么意思?”混混一愣,下意识脱口而出。
“意思就是,你们确实有雇主,对不对?”她低下头,手指甲狠狠戳进了掌心,“你们,根本不是王二狗的兄弟!他但凡有兄弟,也绝对不会落到斩首的下场。”
这个时代的律法,犯罪不至于死,若有亲人好友愿意担保,是有重新做人的机会的。
可王二狗从进去,到死,萧大哥都明确告诉过她,没有人愿意过来给他保释。
所以按这里的法律来说,他应该判处斩首。
死都没有人去保释,还指望死之后蹦出来个人给他报仇?
这种拙劣的戏码,骗不过人的。
“没有猜错的话,你背后之人,是想要你们对我做些不轨之事,然后不杀我,再引来我的夫君,让他看到我的这般模样,好让他厌弃我,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