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信部部长苗圩处获悉,“奖补”二字是在确定这一资金的最后关头由李克强总理亲自加上去的。“其主要意图就是提醒我们,绝对不能做成项目审批的方式,不能让地方‘跑部钱进’。”这项资金作为“奖”是为了提高各地企业的积极性,发挥企业去产能主体作用;作为“补”意味着“做了再补”,更强调去产能的实际效果。“此前配套资金前置,很多地方拿到钱后没行动,现在要更精准有效地使用资金。”
1000亿元并不足以完全解决去产能过程中的人员安置问题。人社部2016年2月末表示,仅钢铁煤炭两个行业化解产能过剩就涉及180万职工的分流安置。全国工商联中小冶金企业商会原名誉会长赵喜子在2016年1月一项关于钢铁去产能的调研中显示,已经开始裁员的钢铁企业通过买断分流,平均每人成本在13万元。买断的资金显然是不够的,更重要的安置手段可能是转岗。转岗一方面是随着原来企业的转型升级,在内部其他岗位上消化;另一方面是指有序地转向新经济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