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说傅丽娟是四年前租了他的房子,大概是1991年的冬天,她就将房子退掉了,说是回老家了。
“当时,傅丽娟亲自联系你退的房子吗?”我追问。
“哦,不是她本人,而是一个年轻男人,三十多岁,说是她的弟弟。”房东回忆道,“有点清瘦,穿得挺干净。”
“你详细说一下。”邱楚义也问。
“哦,我就记得那个男人找到我,说是傅丽娟的弟弟,他说包子铺不开了,让我把店面另租他人,当时我还问傅丽娟去哪了,怎么没有过来,他说傅丽娟有事,先回老家了,让他过来把房子退掉,他把房子退了之后,拿着退回来的房租就走了,至于包子铺里的东西,他说都不要了,让我当废品处理了。”
“你就把那些东西都处理了?”终于,老队长开了口。
“处理了,他说让我处理,我肯定处理了,就当废品卖掉了。”房东这么说道,“对了,当时我在清理的时候,还找到了傅丽娟的户口本。”
“户口本?”我看了看老队长,又看了看邱楚义。
如果傅丽娟真的回了老家,需要有人帮她退掉房子,即便别的东西可以处理,也应该嘱咐拿上户口本吧。
“那个户口本还在吗?”老队长追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