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获很大。我从‘朋友’的眼睛里发现了什么。”黄颜桐拿出那张照片,“究竟是什么,我还不知道,但是,这张照片应该给我们答案。”果然,她发现了疑点,“照片既然是从镜子里拍摄的,背景里应该有一些东西都是反的,你看服务员胸前的名签。”
助手接过照片认真一看,不由得惊喜起来:“名签上的字,应该是反的才对,可现在是正的,说明这张照片根本就不是从镜子里拍摄的,那么时钟上的三点也是现实中的三点,根本不是晚上九点,也就是说,尚可群有作案时间。”
“还不能这样肯定,我们应该请教专家。”
根据专家鉴定,照片确实是从镜子里拍摄的,但是,却是从底片背面冲印的,所以照片背景的时间和现实时间是一致的。现在可以肯定,案发当天,尚可群和“朋友”确实在这家饭店吃过饭,只是,时间不是晚上九点,而是下午三点,那么,尚可群具有了充足的作案时间,而那个“朋友”就是他的同谋。
然而,证据仍嫌不足,应该找到被窃的50台电脑。
“朋友”远远没有尚可群老练,应该容易突破。为了不打草惊蛇,防止尚可群改变电脑藏匿地点,黄颜桐让助手悄悄把“朋友”带回公安局。经过审讯,他承认了与尚可群合谋做案,并说出了藏匿电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