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对朝廷中的大事和小事慎于用刑,主要基于儒家的仁恕思想,对人具有一定的同情心,就连对一般的老百姓也是这样,遇事处理得都比较宽容。
比如,至元二年(1265),张弘范驻守大名(今河北大名),正值大水,许多村庄房舍皆被淹没,受灾的老百姓无力缴纳租税,张弘范遂自作主张,免除了老百姓的租税。
有人将其事上奏朝廷,忽必烈欲治其专擅之罪。张弘范请求入见,对忽必烈说:“臣以为朝廷储小仓,不若储之大仓。”忽必烈听了这话,未明其意,问:“何出此言?”张弘范回答道:“今岁水潦不收,而必责民输,仓库虽实,而民死亡殆尽,明年租将安出?曷若活其民,使不致逃亡,则岁有恒收,非陛下大仓库乎!"
忽必烈听后觉得很有道理,说:“知体,其勿问”。忽必烈赞同张弘范擅自免除民税的做法,体现了他的轻刑思想,也表现了忽必烈具有一些爱民、惜民之心。
节俭为上促兴邦
史家曾根据忽必烈相继任用阿合马、卢世荣和桑哥理财,对其提出异议,而批评他“嗜利”,实则不然,忽必烈注重理财是讲究功利之举,目的是让国家尽快富起来。忽必烈并没有把国家钱财据为己有,随意挥霍,而是时时从大局着眼,以节俭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