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然教育理论
从他的自然哲学、特别是他的人性论和认识论的观点出发,卢梭对教育问题进行了非常深刻的阐述。他认为,教育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要顺应自然,“如果你想永远按照正确的方向前进,你就要始终遵循大自然的指引”。①从这一根本的原理出发,卢梭详细阐述了他的自然教育的目的、阶段、内容、方法等思想。
顺应自然的思想落实到教育目的上,首先就要求教育培养自然人,这种人完全是为他自己而生活的。他不依从于任何固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职业,不受传统束缚,能适应各种客观发展变化的需要。它既有哲学家的头脑,又有农夫或运动员的身手。但这种自然人并不是一个孤独的人,而是社会中的一个成员,并能够尽到社会成员的职责,所以,他同时又是社会公民。
根据他自己对人的身心发展特点的研究,卢梭把自然人的培养过程分成了婴儿期、儿童期、少年期、青年期四个阶段,并且规定了每个阶段的教育重点分别是体育、感觉器官的训练、智育和劳动教育、道德教育。他对儿童的体育和感官教育特别强调,认为这是儿童发展的基础,它要求家长和教师不能任意地干涉儿童的自由活动,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儿童。在智育方面,他特别提出了消极教育的思想,认为在儿童理性尚未发展的时候,不要对他进行过多的智育。在教育内容上,他主张让儿童学习实用的知识,强调儿童判断力的培养。他说:“人的智慧是有限的,一个人不仅不能知道所有的一切事物,甚至连别人已知的那一点点事物他也不可能完全都知道……问题不在于他学到的是什么样的知识,而在于他学的知识要有用处。”①在教育的方法上,卢梭强调儿童学习兴趣的激发,强调实物和直观教学,主张让儿童在生活中,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获取有用的知识,他主张儿童向自然学习,反对死读书,反对空洞的说教。他说,“真正的教育不在于口训,而在于实行”②,他还说:“他所知道的东西,不是由于你的告诉而是由于他自己的理解。不要教他这样那样的学问,而要由他自己去发现那些学问。”③此外,他还特别谈到了青春期的爱情教育和女子教育问题,在教育史上,卢梭是为数不多的重视这些教育问题的教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