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理斯的翻译使用了第一人称作为叙事者,从回忆的口吻叙述自我完成 “轮回”(Metempsychosis)的过程。事件发展按照由始到终的时间顺序分成了从前做梦、突然醒来、醒后疑惑三个步骤完成。叙述的时态有两个:一个是做梦时的过去时,一个是梦醒后感到疑惑的一般现在时。翟理斯的解读是“从前,我做了一个梦,梦中变成了蝴蝶,当时只意识到自己是只蝴蝶,而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人。醒了之后,发现躺着的自己。现在,我疑惑当时我是一个人梦中成了蝴蝶,还是我是蝴蝶梦中成了人”。如果单纯把翟理斯的翻译当成对蝴蝶梦这一典故的说明是可以的,但是当这个译文置身在《齐物论》全篇的语境中时,这个解释与道家的审美观出现了分歧。
原文的叙述视角是一个全知的视角,并不是第一人称的“我”,也不是第三人称的“他”。“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这句是沉浸在睡梦中庄周和蝴蝶合二为一的状态,并非像翟理斯的译文能清醒地区分“意识”与“无意识”的理性的回忆。“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此句虽然是以问句出现,但并不能作为疑问句理解,因为庄周并不是在疑惑是自己做梦还是蝴蝶做梦。事实上,他并不是在区分哪个状态更真实,而是认为两个状态是“齐同”的,它们也许是同等真实的,也许是同等不真实的。“蝴蝶梦”与前文“大圣梦”想表达的义理是统一的,即质疑世人的价值观。世人自以为“觉”,其实是“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庄周梦蝶的结尾是《齐物论》全篇的一个隐喻,取消“梦”与“觉”、“物”与“我”的分别,从而达到齐是非、生死等二元对立的范畴。翟理斯的译文中,回忆的叙述方式时刻提醒着“我”作为理性的个体存在。过去/现在,我/蝴蝶,意识/无意识,醒/梦这些二元对立的范畴在西方文化中有清楚的优劣之分,这恰是《齐物论》的篇旨意在否定的差别。